文丨劉燦姣
一塊石碑的發現
2008年8月15日,中南大學教授胡彬彬與靖州三鍬鄉的鄉長王華在桂黔邊境地區的田野考察中,于地筍村過馬沖古道三岔口偶然發現了兩塊石碑。一塊因風化嚴重,僅能辨認出“康熙五十年”的年款;另一塊則保存完好,碑額橫題“群村永賴”四個大字,經測量露出地面部分高178厘米、寬110厘米,碑文清晰可辨,共計926字。這塊石碑的背后,隱藏著一個關于苗族婚姻制度變革的驚心動魄的故事。
“群村永賴”石碑。
胡彬彬敏銳地意識到這塊碑刻的特殊性。經過仔細研讀碑文,他揭開了道光年間靖州地區苗族社會的一場重大變革。碑文記載了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靖州官府嚴禁“舅霸姑婚”的禁令,以及鍬里二十四寨合款鐫碑的經過。這一發現填補了苗族婚姻制度研究的空白,也為理解苗族社會的發展提供了重要實物證據。
碑文的記載源于一樁命案。道光十八年(1838年),靖州鍬里萬才寨的潘正元之女潘好山,按照“舅霸姑婚”的習俗,嫁給了地背寨的吳家。然而,她的丈夫是一個智力低下且性格暴戾的人,時常虐待她。潘好山不堪忍受,最終用毒蘑菇將丈夫毒死。這起案件震驚了鍬里二十四寨,也引發了當地對“舅霸姑婚”這一陋習的深刻反思。
“舅霸姑婚”是苗族社會的一種畸形婚姻制度,源于母系氏族社會的遺風。姑姑的女兒必須嫁給舅舅的兒子,若舅家無子,則需嫁給堂舅之子,或支付高額財物才能外嫁。這一制度剝奪了青年男女的婚姻自主權,導致近親結婚、人口質量下降,甚至引發溺殺女嬰的惡習。潘好山的悲劇正是這一制度的縮影。
案件發生后,當地有識之士聯名上稟州府,請求廢除“舅霸姑婚”這一陋習。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靖州直隸州長官宋晏春及代理州府鄭武正式頒布禁令,嚴禁這一陋習,并令鍬里二十四寨合款鐫碑,以昭示后人。這一變革不僅解放了苗族青年的婚姻自由,還通過打擊溺女行為,提高了人口質量,促進了社會的健康發展。
這塊石碑的發現,在民族學研究領域具有多重價值。首先,其文物價值體現在正史、證史、補史功能上。清代地方志書因“王化”統治思想對少數民族習俗存在歧視性記載,往往將苗族婚俗簡單歸類為“蠻風陋習”。“群村永賴”碑以第一手物證資料,填補了官方文獻對苗族婚姻制度變革記載的空白。碑文中詳細記錄的訴訟過程、禁令內容及執行方式,為研究清代地方治理提供了完整案例。其次,碑文糾正了學界對苗族婚姻史的認知偏差。過往研究因物證缺乏,多強調苗族婚俗的自由開放特質,而忽視了其內部存在的制度性壓迫。碑文揭示的“舅霸姑婚”制度,展現了傳統婚俗中鮮為人知的強制性面向,為理解苗族社會結構提供了新視角。最后,作為清代地方立法的實物見證,該碑體現了中央政權與地方習慣法的互動模式。道光年間正值清王朝推行“改土歸流”政策的關鍵期,碑文反映的地方官處理民族事務時采取的“因俗而治”策略,對研究清代民族政策具有標本意義。
學術的接力
地筍苗寨鼓樓。
2019年10月,為了評估“十三五”規劃期間民族特色村寨的保護與發展情況,我帶領學生重返靖州。“群村永賴”碑依然矗立在原地,但村寨的面貌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物質層面,基礎設施現代化程度顯著提升,水泥路的覆蓋率達92%,4G網絡、智能手機的普及讓信息流通更加迅速。在制度層面,國家司法體系已深度嵌入基層社會,村委會調解糾紛占比達76%,傳統“款約”的規范功能明顯弱化。
但調查也發現,某些傳統規范表現出頑強生命力。走訪寨老時,一位老人笑著說:“現在誰還罰三斤六兩?有事都找村委會了。”然而,當談到山林保護時,他又嚴肅地說:“砍樹要補種,偷柴要罰錢——這規矩老輩子傳下來的,現在也還在用。”談及婚姻習俗時,雖然“舅霸姑婚”徹底消失,但“姑舅表親優先婚”的觀念在老年群體中仍有21%的支持率。這種“制度記憶”的延續性,引證了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所說的“慣習”理論。
這種變與不變的對比,反映了傳統與現代的交融。一方面,現代化的浪潮沖擊著古老的習俗;另一方面,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依然在發揮作用。石碑所承載的記憶與規則,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以不同的方式延續著。
靖州苗寨婚禮。
2020年7月,碩士研究生高小佳為了撰寫畢業論文“湖南靖州地筍村苗族婚俗變遷研究”,多次來到靖州。高小佳的田野調查顯示,盡管“舅霸姑婚”被禁,但新中國成立前地筍村的婚姻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89歲的潘玉元老人回憶,當時提親存在三種模式:一是青年自由戀愛后請媒人(多為德高望重的歌師或親屬)說合;二是父母相中對象后遣媒說親;三是媒人主動撮合門當戶對的家庭。這三種方式都嚴格限定在苗族內部,且媒人必須是已婚者,形成“無媒不成婚”的規范。值得注意的是歌師作為文化權威介入婚媒,反映出苗族“以歌通神”的古老傳統在婚姻協商中的現代轉譯。
2021年9月,博士研究生楊剛為完成其關于湘黔桂交界地區少數民族首領飛山公楊再思的博士論文,也多次深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開展田野調查。與以往研究者側重于歷史文獻考據不同,楊剛特別關注散落民間的少數民族族譜、祖圖等非文字性史料,他走訪了當地十余個楊氏宗祠,系統收集了三十余部不同支系的族譜資料,并對現存的祖宗畫像形制詳細測繪記錄。我們發表的《形象與認同:湘黔邊界侗苗地區飛山公楊再思祖宗像的統一化建構》一文中指出,盡管各支系族譜記載存在差異,但清代以來楊再思的視覺形象卻呈現出明顯的標準化趨勢——頭戴幞頭、身著圓領官服、手持玉如意的文官形象被普遍采納。這種形象建構實則反映了明清時期中央王朝“改土歸流”政策下,少數民族精英通過重塑祖先形象來調適族群認同的策略性選擇。這種視覺政治的變遷,與同期婚俗改革形成互文——二者共同體現了苗侗精英在王朝教化下的文化策略。雖然他的研究視角與前輩學者不同,但同樣在這片土地上尋找歷史的回響。學術研究就像一場接力賽,每一代人都在前人的基礎上增添新的理解。
2024年5月,我和碩士研究生趙自然將研究視野拓展至清水江流域的契約文書,對清至民國時期清水江文書中婚姻糾紛的調解進行詳細考證。研究發現,清至民國時期,黔東南苗族侗族通過“四路開親”等習慣法重構婚姻圈,以解決因“舅霸姑婚”廢止導致的通婚資源緊張問題。
胡彬彬教授發現了石碑,揭示了“舅霸姑婚”的廢止過程,揭開了制度變革的序幕;我前期對“十三五”期間民族特色村寨的保護與發展情況進行了評估,近期關注習慣法在婚姻糾紛中的“動態平衡”機制,并對比靖州與黔東南的地域差異,突出了學術接力的比較視野;高小佳則聚焦于靖州地筍村苗族婚俗的變遷,而楊剛則將這一歷史事件放在更大的民族歷史脈絡中考察。這種學術的接力,不僅豐富了研究內容,也讓石碑的故事得以不斷傳承和深化。每一代學人的“再發現”,都是對前人所構建知識框架的繼承與超越,這正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魅力所在。
碑石與人的對話
靖州苗寨婚禮。
石碑不會說話,但它承載的記憶和規則,卻在一代代學人的研究中不斷復活。或許五年后,我的學生會帶著他們的學生再次來到這里,用新的理論和方法重新解讀這塊石碑的故事。真正的學術傳承,不僅是在書齋里寫論文,更是在田野中尋找歷史的溫度,讓過去與今天對話。
未來的研究者或許會關注石碑在數字化時代的保護與傳播,或探討其對當代民族政策的啟示。無論如何,石碑作為“記憶之場”的意義將隨著研究的深入而不斷拓展。
法國歷史學家皮埃爾·諾拉認為:“記憶之場,是歷史與現實交匯的地方。”靖州的這塊石碑,正是這樣一個“記憶之場”。它不僅是古代立法的見證,也是幾代學人田野工作的坐標。碑文上的某些規約已成為歷史,但只要還有人記得它、研究它、討論它,這塊石頭就永遠不會真正沉默。
石碑的故事提醒我們,傳統與現代并非二元對立,而是可以相互調適、共同發展的。在快速變遷的時代,如何保護文化遺產、傳承歷史記憶,是我們需要持續思考的問題。而靖州的“群村永賴”石碑,正是這一思考的起點。它提示我們:有效的社會治理需要尊重地方性知識;學術研究貴在代際接力與視角創新。唯有保持對歷史的敬畏、對田野的執著,才能真正聽懂石頭的語言,讓沉默的碑刻持續述說民族的記憶。
(作者系中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智庫專家)
(本版面圖片均為作者提供)
責編:劉暢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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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