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1月10日訊(全媒體記者 朱倩萱 通訊員 許申)11月8日凌晨,長沙公安交管支隊雨花大隊長嶺中隊開展涉酒駕駛專項整治,3時06分許在桂花路京廣酒店路段對車牌號湘A1***C小車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馬某(女,26歲)身上散發酒味。酒精呼氣式檢測顯示,其血液酒精含量為9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進一步核實發現,馬某并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查處現場。通訊員供圖
馬某稱,她近期正在考取駕照,目前已通過前三科考試,科目四未完成。她自認為駕駛技術已合格,當晚與朋友在桂花路一家餐館飲酒后駕車離開,不料行駛不遠就被民警查獲。
按相關規定,馬某無證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其醉酒駕駛行為的最終處理結果,將以血液酒精檢測報告為準。
交警部門提醒,未取得駕駛證駕車上路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酒后駕駛更是險上加險,不僅違反法律規定,更會給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隱患。
責編:朱倩萱
一審:朱倩萱
二審:李昆勵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