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10月17日訊(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謝靜雅) 今天,記者從長沙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關于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經長沙市人民政府同意,長沙市人社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時;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時。自2019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在此之前,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 元/小時;長沙縣、瀏陽市、寧鄉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430元/月,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為13.4 元/小時。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分別上漲120元和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多了2元和1.6元。
此前,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也從今年10月1日起進行了上調。檔次調整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7元/小時、15元/小時、13.5元/小時、12.5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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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責編:印奕帆
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