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進一步推進“兩帶頭五整治”糾風防腐專項行動,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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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民盟永州市委員會副主委(兼)秦琦酒駕問題。2024年9月13日,秦琦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mg/100ml。2024年9月,秦琦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11月,秦琦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2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鳳凰園大隊原主任科員賀新華醉駕問題。2023年6月6日,賀新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0.85mg/100ml。2023年9月,檢察機關依法對賀新華作出不起訴決定。2024年4月,賀新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兩年),調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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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區朝陽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政法委員陳春柳醉駕問題。2023年9月21日,陳春柳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4.22mg/100ml。2024年4月,陳春柳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11月,陳春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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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區鳳凰鄉專業合作社聯合黨支部書記鄧冬元酒駕問題。2024年5月1日,鄧冬元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7mg/100ml。2024年5月,鄧冬元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9月,鄧冬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清廉永州
責編:張嵐
來源:清廉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