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享受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7月至9月
發放標準不低于300元/人/月
長沙晚報7月6日訊(全媒體記者 唐朝昭)高溫晴熱天氣持續,長沙城區開啟“桑拿模式”。本月起,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以享受高溫津貼,湖南省發放標準為不低于300元/人/月,發放時間為7月、8月、9月。
近日,省總工會發布《湖南省總工會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以下簡稱《提示函》)指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同時,高溫補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有價證券代替。
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權益如何保護?《提示函》要求,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及時優化工作環境,在高溫作業場所配備必要的通風、隔熱、降溫設備,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高溫作業休息場所。平臺企業要加強對高溫天氣下接單的戶外勞動者的關心關愛,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網約車司機、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在高溫作業時間方面,《提示函》指出,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特點,合理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戶外工作時間,但因搶險救災、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其中,日最高氣溫40℃以上時,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同時,用人單位應針對特殊人員實施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按國家相關規定招用的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責編:蘭宇琪
一審:印奕帆
二審:蔣俊
三審:譚登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