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出鏡:張英
后期:唐雨琪
7月9日,#痛經假#沖上熱搜,記者了解到,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浙江、云南等約20個省市,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休息時間普遍在1~2天,最多的是3天。今天三點更新來說說這個看似很小,實則對女性朋友來說很大的事兒。
有人可能會說,“痛經”嘛,多大個事兒?不就是來例假的時候肚子有點不舒服嘛?實際呢,醫學上將疼痛分為12級,最輕微的1級疼痛是蚊蟲叮咬,最痛的是分娩,高達12級,而痛經在什么位置呢?第8級,比被棍棒暴揍的疼痛還高一級。正是因為這種“不可言說”之痛會影響正常工作,所以早在1993年,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五部門共同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中就明確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后來,不少地方也發布了相關規定。
照理說,這是非常人性化的規定。但從執行來看,大部分只停留在紙面上。原因呢,大致有三:一是缺乏全國統一立法,導致執行難。不管是地方性法規,還是屬于特定領域、特別規定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效力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缺乏強制力。二呢,醫療診斷耗時耗力;三就是觀念問題,一些用人單位認為這不算個事兒,而大多女性又有“月經羞恥”心理,不好意思說出口,這些都讓這個本該理所應當獲得的權益難落地。
“痛經假”不僅是在保護女性健康,更體現著社會對個體差異的包容。正常情況下,女性一生要來400-500次月經,如果遇上痛經,就意味著要承受這么多次的強烈痛苦。所以讓“痛經假”落地,對女性朋友來說無疑是個福音。
如何做?目前網友們的討論集中在“能不能在開具醫療證明的時候省時省力一點”“能不能多普及一些痛經知識,讓用人單位了解到底有多痛苦”,等等。有專家也表示,要明確痛經假執行標準,由衛生健康委、婦聯聯合制定客觀指標,醫療機構評估癥狀,開具證明,既人性化又避免造假。痛經假應該與產假、哺乳假等政策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女性健康保護體系,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于落實“痛經假”的企業,可以按照女職工比例給予社保補貼,減免企業所得稅或增值稅,建立政府-企業成本分擔機制。
也許,“痛經假”落地還有一段路要走,但既然多地都有了“痛經假”這個政策設計,那就盡量讓它落到實處,畢竟,用科學態度對待生理差異,無論如何都是一個進步。
責編:洪曉懿
一審:洪曉懿
二審:蔣俊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