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8月13日,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沙縣自然資源局、長沙縣財政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長沙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激勵住房消費、提振投資信心、強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共計發布10條措施。
根據《措施》,加大金融服務力度,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大覆蓋范圍至靈活就業人員,支持異地公積金購房,豐富公積金提取方式;對信用良好的購房人提高住房貸款額度,降低審批門檻,搭建住房按揭貸款快速通道。
持續推進“宜居星沙”推介活動,加強區域協作,進一步吸引外地居民來長沙縣安家。給予教師、醫務人員、產業工人、新居民等購房財政補貼;給予優秀房地產營銷隊伍“金牌顧問”獎勵。
購房人憑不動產預告登記(含非住宅),統籌安排落戶、入學;購買存量非住宅產品(不含工業地產)的業主,符合“一戶一表”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支持與住宅同等的用水價格標準。
在提振投資信心方面,優化土地供應條件,優先安排優質土地供應,嚴格執行“熟地”“凈地”供應,綜合考慮項目實際需求及周邊商業配套,合理確定地塊規模,設置規劃條件。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可按最低比例(起始價的20%)繳納,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及時發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提高市場透明度,給市場主體充足的預判時間,減少土地流拍率,穩定市場預期。優化住宅用地配建條件,統籌醫療養老、義務教育、市政設施等資源,實現資源可持續發展。
另外,引導房地產企業落實“好房子”技術標準,積極打造一批環境舒適、出行便利、配套齊全、智能便捷的“智慧”社區;支持因地制宜開發低密度、高品質的差異化住宅產品,滿足人民群眾對住宅產品的多元化需求;支持對已批未建的公寓等商品房調整為住宅,房地產企業可優化項目未開發建設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并按程序對項目用地商住比進行調整;優化調整房地產項目計容面積、公攤等計算規則提高得房率。架空層、配套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養老設施等不計入容積率,因城市風貌要求需封閉的住宅陽臺、套內花園等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和建筑面積,進行商品房預售和不動產登記。
支持以國企或社會資本為收購主體,穩步推進收購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商品房工作,優先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職工宿舍等,構建“市場+保障”相結合的市場體系。
記者牛蕊
責編:周培
一審:周培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