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7月31日訊(全媒體記者 郭宸)7月31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湖南省民宿管理若干規定(草案)》,擬從法治層面規范我省民宿經營,促進民宿持續健康發展。
近年來,我省民宿行業蓬勃發展,但行業標準不統一、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民宿發展扶持力度不夠、部門監管職責不明晰等問題,制約著湖南民宿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若干規定草案共十九條,不分章節,從民宿界定、經營管理、扶持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規定草案參考現有標準,明確了民宿的定義。規范民宿經營管理方面,若干規定草案要求強化安全保障,規定民宿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定的要求,并應當盡量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同時明確民宿的建筑應當產權清晰,并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質量安全的標準,規定民宿經營者應當承擔安全經營主體責任。
若干規定草案明確了扶持民宿發展的若干措施,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將民宿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引導民宿向規范有序發展。若干規定草案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城市更新和鄉村改造,加強民宿聚集區風貌管控,完善道路交通、停車場、廁所、污水處理、垃圾分類、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若干規定草案還針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作了專門規定,要求民宿經營者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信息,不得向消費者強行銷售商品或者捆綁消費;公共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應當一客一換等。明確民宿經營者應當尊重和保護消費者隱私,禁止在客房、衛生間、浴室等非公共區域安裝監控設備,禁止傳播、出售、泄露、刪改住宿信息或者監控資料。
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民宿立法很有必要,建議更加科學合理界定民宿標準,突出民宿特色。明確民宿管理牽頭部門,進一步壓實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突出民宿安全管理責任和部門管理責任。建立民宿價格指導標準,培育民宿公共品牌。
責編:劉暢暢
一審:劉暢暢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