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李昆勵 通訊員 彭嫻 張志威
8月13日,長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沙縣自然資源局、長沙縣財政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長沙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長縣住建發〔2025〕26號)。這份包含十條具體措施的重量級文件,是長沙縣在房地產市場深度調整期主動作為、精準施策的集中體現,旨在從供需兩端、要素保障、環境優化等多維度發力,為縣域樓市注入“強心針”,并明確提出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核心目標,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在全國房地產市場仍處于企穩回升關鍵節點的2025年,作為連續多年位居全國縣域經濟與綜合發展百強前列的頭部縣市,此次政策組合拳的出臺,為破解當前樓市面臨的“信心不足”“需求疲軟”“庫存壓力”“融資困境”等多重挑戰,提供了一份翔實的“長沙縣方案”。
降門檻、擴覆蓋、提價值,多維激活住房消費潛力
新政在激發市場需求端釋放了強烈信號,力圖破解“不敢買”的顧慮。
在金融服務層面,公積金政策成為重要突破口。文件明確提出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并將覆蓋范圍歷史性地擴大至靈活就業人員,同時支持異地公積金購房并豐富提取方式。這顯著降低了新市民、靈活就業者等群體的購房門檻。配套措施要求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的購房者提高住房貸款額度、降低審批門檻并搭建快速通道,旨在優化信貸環境,降低購房的金融成本。
財政補貼方面,新政延續“宜居星沙”品牌推廣的同時,持續加大購房財政補貼力度,以真金白銀降低其購房負擔。對優秀房地產營銷隊伍的“金牌顧問”獎勵,則意在激活市場末梢神經,提升交易活躍度。
最引人注目的創新在于購房權益的延伸。新政規定,購房人憑不動產預告登記(含非住宅),即可統籌安排落戶、入學。這一舉措將購房行為與城市核心公共服務資源緊密綁定,大幅提升了房產的附加值和吸引力,尤其對有子女教育需求的家庭構成有力刺激。此外,對于購買存量非住宅(不含工業地產)的業主,符合條件者可享受與住宅同等的用水價格標準,這為商辦類庫存去化提供了精準支持,降低了持有和使用成本。
優土地、活設計、清庫存,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塑市場生態
新政在供給側同樣發力,旨在解決“賣不動”的困境,并引導行業向“好房子”轉型。
土地供應作為市場源頭,新政要求優先安排優質土地,嚴格執行“熟地”“凈地”標準,合理確定地塊規模并優化配建條件。最具實質減壓效果的是,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可按最低比例(起始價的20%)繳納,并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同時強調及時發布供地信息,提高市場透明度,穩定預期,減少流拍,為市場注入確定性。
“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是貫穿新政的靈魂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政策在開發規則上進行了突破性調整。允許房企將已批未建的公寓等商品房調整為住宅,并可優化未開發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及項目用地商住比,賦予開發商更大的產品調整自主權以響應市場需求變化。
更引發行業關注的是對計容面積計算規則的重大優化。新政明確:架空層、配套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養老設施等不計入容積率;因城市風貌要求需封閉的住宅陽臺、套內花園等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和建筑面積,且這部分面積可達套內建筑面積的20%。這一規則松綁實質上為開發商“釋放”了可觀的可售、可用空間,顯著提高了產品的實用性和市場競爭力(得房率),直接回應了購房者的核心關切。
政策同時鼓勵房企打造環境舒適、配套齊全、智能便捷的“智慧社區”,支持開發低密度、高品質的差異化住宅產品。配套推動“智慧物業”“清廉物業”“品質物業”建設,旨在構建從“好房子”到“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的完整價值鏈條。
面對庫存壓力,新政提出創新路徑:支持以國企或社會資本為收購主體,穩步收購新建或存量商品房,優先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職工宿舍等。這構建了“市場+保障”的雙軌去化體系,旨在為市場庫存開辟政策性出口,同時服務于地方人才戰略和民生保障。
暢融資、提效率、優環境,強化要素保障護航新政落地
為確保政策紅利有效釋放,新政在要素保障和市場環境方面也做出系統安排。
融資支持是穩定市場的關鍵。新政要求完善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推動“白名單”制度常態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鼓勵現房銷售,定期發布“放心購”現房名單,并引導金融機構對實行現房銷售的項目提供開發貸款額度提升、利率降低、期限延長等優惠。這具有強烈的政策導向性,旨在降低購房者風險預期,并推動行業向更健康的現房銷售模式漸進轉型。
審批效率直接影響項目進度。新政承諾在規劃、設計、預售、驗收等環節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創新性地提出,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經縣規委會預備會審議通過后,即可提前進入規劃指標復核、建筑面積核算、方案公示等審查程序,為項目實質性推進搶抓時間。更為房企配備“項目管家”,提供從規劃報建到竣工驗收的全流程幫辦服務,體現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
在凈化市場環境方面,新政強調要統籌新舊房屋交易價格,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訂機制、建立購房投訴快速反應機制、完善質量保障機制,并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致力于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監管有力的市場生態。
此外,新政還引入差異化激勵機制:對支持房地產項目融資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給予承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業務的優先考慮;對落實“好房子”標準好、信訪少、運行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出讓要點、金融政策支持、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引導資源向優質市場主體聚集。
新聞背景:
關于推動長沙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結合長沙縣實際,制定推動長沙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如下:
一、激勵住房消費方面
第一條 加大金融服務力度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大覆蓋范圍至靈活就業人員,支持異地公積金購房,豐富公積金提取方式;對信用良好的購房人提高住房貸款額度,降低審批門檻,搭建住房按揭貸款快速通道。
第二條 加大購房補貼力度 持續推進“宜居星沙”推介活動,加強區域協作,進一步吸引外地居民來長沙縣安家。給予教師、醫務人員、產業工人、新居民等購房財政補貼;給予優秀房地產營銷隊伍“金牌顧問”獎勵。
第三條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購房人憑不動產預告登記(含非住宅),統籌安排落戶、入學;購買存量非住宅產品(不含工業地產)的業主,符合“一戶一表”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支持與住宅同等的用水價格標準。
二、提振投資信心方面
第四條 優化土地供應條件 優先安排優質土地供應,嚴格執行“熟地”“凈地”供應,綜合考慮項目實際需求及周邊商業配套,合理確定地塊規模,設置規劃條件。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可按最低比例(起始價的20%)繳納,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及時發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提高市場透明度,給市場主體充足的預判時間,減少土地流拍率,穩定市場預期。優化住宅用地配建條件,統籌醫療養老、義務教育、市政設施等資源,實現資源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提升住宅宜居品質 引導房地產企業落實“好房子”技術標準,積極打造一批環境舒適、出行便利、配套齊全、智能便捷的“智慧”社區;支持因地制宜開發低密度、高品質的差異化住宅產品,滿足人民群眾對住宅產品的多元化需求;支持對已批未建的公寓等商品房調整為住宅,房地產企業可優化項目未開發建設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并按程序對項目用地商住比進行調整;優化調整房地產項目計容面積、公攤等計算規則提高得房率。架空層、配套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養老設施等不計入容積率,因城市風貌要求需封閉的住宅陽臺、套內花園等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和建筑面積,進行商品房預售和不動產登記。按1/2計入容積率的陽臺、套內花園面積可達套內建筑面積的20%;推動“智慧物業”“清廉物業”“品質物業”建設,重點打造企業運行穩定、物業服務優質、物業收費透明、技術運用先進的優質物業,推進“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
第六條 加快庫存去化 支持以國企或社會資本為收購主體,穩步推進收購新建商品房或存量商品房工作,優先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職工宿舍等,構建“市場+保障”相結合的市場體系。
第七條 滿足合理融資需求 完善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推動“白名單”制度常態化,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鼓勵現房銷售,定期發布現房“放心購”名單,引導金融機構對實行現房銷售的項目提高開發貸款額度、降低利率、延長期限等。
第八條 凈化市場環境 充分發揮政府調控作用,統籌新舊房屋交易價格,促進市場良性發展;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訂機制、建立購房投訴快速反應機制、完善質量保障機制等;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監管有力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三、強化要素保障方面
第九條 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在規劃、設計、預售、驗收等審批環節,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經縣規委會預備會審議通過后,提前進入規劃指標、建筑面積復核、方案公示等審查程序,為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提供條件。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備“項目管家”,提供從規劃報建到竣工驗收的全流程幫辦服務。
第十條 差異化激勵市場主體 對支持房地產項目融資成效較好的金融機構,優先考慮承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業務;對落實“好房子”標準好、信訪少、運行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再開發政策傾斜,在土地出讓要點、金融政策支持、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等方面適當放寬條件。
該措施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購房財政補貼期限以具體實施細則為準)。在政策執行期間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責編:李昆勵
一審:李昆勵
二審:印奕帆
三審:魯紅
來源:華聲在線